“山猫”于石隆门获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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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“山猫”,不是普通品种宠物猫,而是受保护野生动物!

古晋普通警察部队第11营日前与砂森林机构执法员接获投报后,前往石隆门一带住家,成功救出2只市价5万令吉的“扁头猫” (flat-headed cat)。

被救出的2只扁头猫,为一对雌雄,根据警官罗斯迪文告提到,这对山猫可能在等待被售卖给喜欢饲养稀有品种野生动物的新主人。

目前此案件已经交由砂森林机构处理,并引用1998年野生物保护法令第29(2)条文,饲养受保护的山猫是犯法的。一旦罪成,可被罚款2万5000令吉或坐牢2年或两者兼施。

扁头猫其实也又称“扁头豹猫”,2008年起已被列为濒危野生动物,同时,也是森林受保护的动物。

照片由Batalion PGA 11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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